| ··如果您确定需要在我社预订国内普通游轮船票及相关之长江三峡旅游项目,请仔细阅读以下“长江三峡普通游轮预订须知及责任细则”,只要您通过我们认可的任何一种方式向我社预订船票和旅游,均视为已经阅读并认可以下条款。
··一、预订方式
··通过国际互联网、电话、传真均可预订。根据客户预定的旅游项目的不同,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的个人资料。
··二、船位确认
··当预付金到达我社指定的帐户时,我们进行船位确认,预订有效。
··若客户未按规定日期支付预付金,我社不予确保船位,视同取消。
··三、付款方式
··1、船款以人民币结算。
··2、预订确认后,客户需要支付的预订金为一等舱300元/人、二等舱200元/人、三等舱100元/人。
··3、船票余款和其它费用,如游览费、导游费、房费等抵达重庆后支付。
··四、船位取消
··1、任何时候取消已经预订的船位或旅游日程,预订金不予退还。30%的船票预付款即是船票退票款。如果取消预订时我社尚未出票(船票),我社收取工时损耗费50元/人,多余款项如数退还。
··五、关于儿童
··对于儿童,我社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如果儿童身高超过景区、轮船公司规定的身高,需要补收费用的,由家长自行支付。
··六、旅游方式
··原则上所有散客(16人以下的不能单独成团的客人)均采用“散客拼团”的方式进行长江三峡的旅行。
··六、责任及义务
··1、所有抵离港或景点的时间和上岸参观点可能因天气、水位和游船临时发生故障等原因而调整,我社保留以上调整权。
··2、若游船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航行,我社负责调整航期或安排其它游船接转。若安排其它游船票价低于我社收取的游船票价,我社将退还差价,但不承担其他经济赔偿。
··3、航线表中所标游船抵达终点港的时间仅为预订时间、由于季节、洪水、大雾等自然原因,偶而有晚点抵达终点港的情况发生,请各预订单位在终点港城市转机、转车的时间留有充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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